合理利用是對古村落的最佳保護
近年來,隨著城市化的發展,人們開始懷念農村田園生活的寧靜與安然,鄉愁成了一個觸動人心的熱詞。鄉愁是對家鄉的感情和思念,是對家鄉的眷戀。在這種情感的影響下,一些傳統村落的價值逐漸被發現,農村旅游和農村生活體驗也越來越受到追捧。但與此同時,古村落的大量消亡也令人擔憂。隨著古村落的消失,傳統村落的文化形化形式也在迅速裂變。傳統文化的內部結構,如古建筑、獨特的民俗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都面臨著支離破碎的危險。
我們知道,除了大量的建筑遺跡、原始的歷史風格和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田園風光外,許多古村落最有價值的是保留了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化。與有形文化遺產相比,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消失是不可逆轉的。若村落不見了,那么這個國家和民族的文化財富就會重返絕境。面對古村落的消亡,著名文化學者馮吉才曾感慨道:每個古村落都是一本厚重的書。在我們仔細閱讀之前,這些古村落在城市化的浪潮中消失了。”
為什么古村落會面臨今天的困境?一方面,為了抓住發展旅游的機會,一些地方政府在古村落建街,當地居民為了分享繁榮的旅游經濟,也拼命建設、發展、利用,可以提供相對較少的保護,一些傳統村落發展不倫不類。另一方面,看著歷史遺跡破敗消亡,不作為,搞現代崇拜,推土機情結大行其道,拆古建新、拆真建假、破壞空間格局、改變景觀脈絡、過度商業發展等。執政行為的短視,使得許多古建筑、庭院、文物等歷史遺跡逐漸消亡。
保護古村落刻不容緩,保護古村落就是留住鄉愁。那么,如何在不影響旅游發展的情況下,保持傳統村落的格局特征呢?據了解,浙江省古村落的開發保護值得借鑒。該省以傳統村落保護試驗田為目標,探索了浙江傳統村落保護利用的可行道路。文化旅游項目在保護利用的基礎上,適度發展,為古村落保護提供經濟補償基礎,形成保護開發的良性循環。在保護過程中,積極采取規劃新區、保護舊區、有序過渡、和諧共存的方法,降低舊區人口密度,引導村民發展相關旅游業。
合理利用是對古村落的最佳保護。古村落是活的,讓古村落無窮無盡,充滿活力和活力,我們應該走繼承和激活的道路,讓古村落生活,受歡迎,可以適合生活,而不是成為一個殼,只能參觀死古建筑。為此,有關部門應認識到,古村落的保護也是社會管理的一部分,引導古村落居民保護古民居、古祠堂、古廊橋等物質文化遺產,繼承和發展傳統民俗等非物質文化遺產。
對于一些有條件發展的古村落,可以設計為旅游路線,使其成為新的生態旅游亮點,讓游客體驗古村落的生態傳統文化,(居)居民享受傳統文化的價值,珍惜祖先留下的物質和精神家園,自覺保護土地,形成良性保護狀態,使其永遠新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