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旅游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
各設區市旅游局,楊凌示范區旅游局,西咸新區社會事務管理局,韓城市旅游發展委員會: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旅游安全管理辦法》和《陜西省旅游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現結合我省旅游業發展實際,就進一步加強全省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查(核)、誰負責”的原則,強化措施,狠抓落實,努力提高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促進陜西旅游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主要任務
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根據旅游工作的季節性、階段性等特點和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制定具體的年度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突出重點,強化監管,確保旅游行業生產、服務安全。
(一)強化假日旅游安全管理工作
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在節假日前,應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旅游安全工作。由當地政府統一組織,會同有關部門扎實開展旅游安全檢查工作,指導旅游經營單位認真做好高峰時段的定額、限額工作和熱點旅游線路、旅游景區游客流量的預測、預報工作,嚴格審核旅游節慶活動方案及安全預案,組織、指導本地旅游經營單位開展旅游安全培訓、預案演練。在節假日期間,組織安全工作督導檢查組,深入旅游經營第一線,檢查旅游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情況,指導督促旅游經營單位完善管理措施,排除安全隱患,保證旅游安全運行。節假日后,要認真總結分析旅游安全運行情況,針對節假日出現的安全管理問題,研究制定具體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及時予以解決。
(二)強化旅行社安全管理工作
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檢查督促旅行社和導游人員嚴格執行各項旅游安全規章制度,在策劃和推出旅游產品時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充分考慮影響安全的各種因素,合理周密安排行程,不得經營存在安全隱患的旅游產品。接待旅游團隊時,要在經過交通運輸部門審批,取得相應旅游營運資格,管理水平高、市場信譽良好的旅游汽車公司。租用車況良好、各類保險齊全的旅游客運車輛。選用職業道德好、責任心強、技術過硬的駕駛員。要簽訂規范的租車合同,明確具體責任、事故處理、賠償方式。旅行社及導游必須嚴格執行符合安全要求的團隊運行計劃,在安排食宿時,要保障駕駛員得到充分休息,嚴防駕駛人員疲勞駕駛、違章駕駛。加強旅游團隊用餐管理,不得安排游客在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餐館就餐。各旅行社要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對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明令禁止組織旅游者前往的地區,要堅決禁止組團。對已在該地區旅游的團隊,要立即中止或調整行程。要密切注意團隊安全,一旦發生緊急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部門報告,請求救助,確保旅游者的生命財產安全。
(三)強化星級飯店的安全管理工作
各星級飯店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等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為依據,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堅決整治堵塞疏散通道和鎖閉安全出口的違法行為,保障疏散設施完好,安全出口暢通,消防設施設備齊全完好,從業人員熟練掌握消防技能和應急措施。要按照公安部門的要求,認真做好防爆工作。要嚴格按照《食品衛生法》有關規定,認真搞好食品采購、加工、貯藏等重點環節工作,切實加強對食品衛生的監管。經營溫泉、游泳池、桑拿等項目的飯店,應規范配備安全呼叫裝置、安全救護設施及藥品,經營期間應設專人對重點部位進行巡檢,及時發現意外情況,及時消除隱患或組織救助。要加強對機電設施的檢修和維護保養,保證設施設備運行處于良好狀態,嚴防發生機電設施事故。
(四)強化A級旅游景區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旅游景區的安全管理,督導旅游景區嚴格落實各項安全工作制度。加大資金和人力投入,確保防火、防盜、緊急救護等設施設備齊全、有效,索道、機電、游覽、娛樂等設施設備完好和安全運行,危險地段防護設施完備有效,警示標志規范清晰,安全巡查、定點防護措施落實。要配合政府和相關部門加強惡劣天氣和地質災害發生前的預警工作、游客高峰期的預報和分流工作,有效維護旅游景區安全秩序。各旅游景區設立的緊急救護點,要切實做到制度到位、措施到位、人員到位、設備藥品到位。
二是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積極配合公安、交通、海事、安監、衛生等部門加大對A級旅游景區旅游船的安全檢查力度,督促游船企業認真落實旅游安全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格履行安全提示責任,規范設置安全警示標志,不斷提高船員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嚴密組織有游客參與的安全演練,確保機電設施的安全運行,船舶救生與消防設施完好有效,確保廚房、餐廳、酒吧、倉庫等食品、飲料的生產、加工、儲存、經營達到衛生標準,確保水上旅游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三是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協調體育、安監、質監、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門對A級旅游景區漂流、探險等旅游項目從安全責任制、應急預案、安全設施、防范措施、組織接待條件、安全保障能力、救援機制等方面進行重點檢查,對存在隱患的機構,要責令整改,督促其安全規范經營。各漂流旅游經營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第11部分:漂流場所》(GB19079.11-2005),確保漂流旅游安全。
(五)強化旅游汽車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協助有關部門督促、指導相關旅游企業認真貫徹執行《陜西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嚴把車輛運營、使用準入關。旅游汽車企業要設置行車安全管理機構,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管理、培訓和檢查、保險制度。要重點強化車輛檢驗管理,對已達到報廢期限的車輛,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報廢手續,堅決杜絕報廢車輛從事旅游客運。大型旅游車輛必須嚴格遵守車輛安全技術檢驗規定,嚴禁未按要求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車輛從事旅游營運。要堅持出車前、行駛中和收車后的一日三檢制度,及時更換老舊部件,確保車輛各項性能,尤其是制動、轉向、燈光、輪胎等達到規定要求,堅決杜絕有安全隱患的車輛從事旅游營運。要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行車規定,對行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必須配備兩名駕駛員,每名駕駛員連續駕車不得超過3小時,24小時內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在高速公路上行車要嚴格遵守小型客車不得高于110公里,大型客車不得高于90公里。在限速交通標志或者限速路面標記所示時速與上述規定不一致時,應當遵守標志或者標記的規定。要嚴格審核駕駛員資質,不得聘用3年內有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的人員從事旅游客運。要定期組織駕駛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培訓,結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析,廣泛開展安全警示教育,堅持做到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查不清楚的不放過,沒有接受教育的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的不放過,不斷增強駕駛員遵章守法意識。駕駛員在行車時要堅持安全操作,安全行駛,合理掌握車速,嚴禁酒后駕駛、疲勞駕駛、帶故障駕駛、超載超速駕駛,在傍晚、雨雪天氣等事故易發時段,盤山公路、陡坡等危險地段應注意謹慎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六)強化惡劣天氣情況下旅游安全保障工作
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和各旅游經營單位要高度重視惡劣天氣,特別是雨雪冰凍、大霧天氣下的旅游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天氣預警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全面開展惡劣天氣下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加強對旅游從業人員和游客在惡劣天氣下的安全防范知識教育,及時提示和勸阻游客不要在惡劣天氣下冒險出游。各旅游經營單位嚴禁在無安全保障的情況下冒險運行,堅決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同時,要做好惡劣天氣情況下的值班工作,確保信息暢通、反應及時。
(七)強化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配合有關部門認真開展各項安全隱患排查活動,明確隱患排查工作的重點內容、工作要求和措施。深入旅游企業,加強督導檢查,通過督查、巡檢、抽檢、互檢等方式,推進排查工作深入開展。各旅游經營單位要執行各項安全工作標準,切實負起隱患排查的主體責任,認真組織本單位隱患排查工作,發現安全隱患要立即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資金和責任,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報告。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對排查工作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建立安全隱患臺賬,協調、協助有關部門督導整改。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將消防安全管理作為飯店星級和A級景區等級評定的前置條件,對未取得消防許可證的旅游經營單位,一律不得評定等級,未通過消防部門檢查,存在消防安全隱患未按期整改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旅游經營單位,應立即取消其等級。
(八)強化旅游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工作
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和相關旅游企業在旅游公共事件發生后要認真執行《陜西省突發旅游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和本地、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以人為本,救援第一”、“屬地救護,就近處置”和“及時報告,信息暢通”的原則,及時協調、組織、動員本地有關專業應急力量和人民群眾,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同時,要按照預案規定,由指定的新聞發言人及時、準確、統一發布事件信息。旅游公共事件發生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和相關旅游經營單位及有關人員應嚴格按照《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號)、《旅游安全管理辦法》(國家旅游局第41號令)規定的程序進行處理和上報,特殊情況下可越級上報。任何單位不得遲報、瞞報、漏報或謊報。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不斷完善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機制
1.切實加強對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和旅游經營單位要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領導機構,明確具體部門負責旅游安全管理工作,要將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內容,在部署工作、調研檢查時,將安全工作作為重點內容,一并研究、一并部署、一并檢查,確保安全管理工作有效落實。
2.進一步完善各類旅游安全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和旅游經營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從本地、本行業、本單位實際出發,細化、完善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安全機構工作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安全事故處理制度,建立安全隱患臺賬制度以及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使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軌道。
3.進一步強化旅游安全責任制。各旅游經營單位要嚴格落實法定代表人作為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制度。同時,要具體分解各單位內設部門、工作崗位的安全工作職責,將旅游安全責任制逐級分解到每個部門、每個崗位及每位員工,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旅游安全責任體系,使旅游安全責任真正落到實處。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主動配合安全工作主管部門,定期對轄區內旅游經營單位安全工作責任目標落實情況進行考核。嚴格執行一票否決制,凡發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單位,要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二)明確職責,協同配合,認真開展旅游安全大檢查活動
1.進一步加大安全檢查工作的力度和頻率,擴大覆蓋面,不留死角。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積極協調,配合公安、消防、交通、安監、質監、衛生等部門,組成安全檢查組,深入到所有旅游經營單位和節慶活動的各個方面,開展全面、細致的安全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及時列入安全隱患臺賬,責成責任單位認真進行整改,對整改不達標的,要協調有關管理部門堅決停止其運營,并在行業內通報、媒體上公告,明確通告旅行社企業不得向存在安全隱患、整改不到位的地方和企業輸送客源。通過強有力的措施,杜絕各類旅游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2.深入開展旅游安全專項檢查。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和旅游經營單位要按照全省和當地安委會及有關部門的部署,結合旅游行業實際,認真組織開展防火、道路客運、食品安全、水上安全等專項安全檢查活動。依靠相關部門的專業優勢,深入排查旅游經營單位的安全隱患,提高旅游行業的安全管理水平。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督促旅游經營單位按要求完成安全隱患臺賬建設和安全隱患整改任務。
3.指導、督促旅游經營單位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旅游經營單位是安全工作的責任主體。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指導、督促屬地各旅游經營單位以安全規章制度落實情況,旅游安全管理機制和監督機制的建立、運行狀況,旅游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安全隱患臺賬設立、安全隱患整改情況為重點,逐項排查、指導、督促企業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迅速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確整改要求、整改資金、整改時間、整改負責人等事項,認真組織實施,及時進行整改。
(三)加強旅游安全宣傳和教育培訓
1.要將旅游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納入旅游從業人員上崗前和崗位培訓的必學內容,制訂系統的培訓計劃。開展旅游從業人員安全知識、安全技能培訓,定期組織旅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演練,不斷增強旅游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提高防范和處置安全事故的能力。切實做到迅速有效地處置各種安全事件,及時為游客提供救助,有效控制和降低各事件造成的損失及負面影響。
2.要在旅行社,星級飯店、A級旅游景區,旅游車船,旅游餐飲、購物、娛樂場所明顯位置,擺放旅游安全知識宣傳資料和張貼旅游安全知識宣傳圖片。旅行社在簽訂合同時要向旅游者作出明確的安全說明和警示,在旅游團行前說明會上詳細介紹旅游安全注意事項。導游和領隊在帶團途中要宣傳講解旅游安全知識,主要包括:宣傳旅游交通安全知識、景區(點)游覽安全知識、星級飯店住宿安全常識、特種旅游安全知識、出境旅游安全常識、旅游保險常識、旅游衛生自救常識等,普及旅游安全知識,提高廣大游客的安全意識和抗風險能力。
(四)加強旅游安全設施建設
新建和改擴建的旅游經營項目,在規劃設計和建設同時,應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將安全保障設施與經營設施同步進行規劃設計和建設,同時竣工投入經營。已投入營運的旅游設施和項目,要按照安全管理的規定,配套完善安全管理設施,不斷提高旅游安全技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