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古村落活化,逐漸形成自我“造血”機制
在城市化運動中,如何加強對歷史文化古村的保護和利用,讓其既傳承歷史文化又融入現代發展進程,是當前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城鎮化建設亟待研究和解決的重大課題。
近年來,佛山古村活化按照“差異化、大格局、可持續發展”的工作思路和“筑巢、引鳳、謀發展”的工作路徑,聚集各方要素資源,從供給側培育發展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促進生產、生活、生態、文化有機結合,逐步形成了“全面保護、分期推進、分類引導、分級管理市場運營”的古村活化的佛山“41”模式。
自2015年,佛山古村活化工作開展以來,佛山市委、市政府就成立古村落保護活化工作領導小組,作為古村落管理常設機構,負責各類專項基金的成立和資金籌集,制定相關政策標準和實施細則等,并在全市上下逐步建立起“市級統籌指導、區級協調督促、鎮街組織實施、村莊主體建設”四級聯動工作機制,確保古村落活化有序推進。
在這方面,佛山的重要成果之一,是逐步形成了古村落分類保護、分層管理和多元化利用的活化長效機制。
首先,為全面掌握目前古村落保護現狀,2016年起,佛山逐步實施了古村落建檔行動,在原有的調查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摸底普查覆蓋面,包括文物、歷史建筑、古樹、肌理、文化、風俗、語言等物質和非物質文化資源,進行甄別、分類、評級。
同時,佛山還對歷次調查和新一輪發掘的古村落,由區、鎮協同進行“一村一檔”建檔工作,詳細錄入古村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信息,由此搭建起全市古村落管理信息平臺,形成各類專題數據庫,如古村落建設項目庫、古村落文化資源項目庫、古村落產業項目庫等,從而為古村落可持續活化提供基礎支撐。
其次,佛山市住建局牽頭制定了古村落認定標準和保護修繕指南,構建古村落評價指標體系,具體到保護內容、修繕技術、運行維護等各個環節都制定統一的技術標準和可參照的實施細則,為古村落的可持續發展建立控制與引導體系。由此,佛山逐步建立起古村落常態化保護機制,形成了市、區分級認定、分類保護、分級管理、相互銜接、各有側重、多元化利用的古村落保護體系。
除了完善準入機制,佛山古村活化還積極探索了古村名錄退出機制,針對活化建設不達標的古村要求限期整改,對整改后仍未達標的古村,經專家評審,取消古村名錄認定和相關優惠政策、項目支持和資金支持等;對違反保護要求造成文化遺產資源、傳統建筑、選址和格局、歷史風貌有破壞性影響的古村落實施退出古村名錄措施等。
以“產村融合”,提升古村落自我造血功能,是佛山的有效經驗。針對古村落豐富的歷史文化遺產,佛山古村活化重點加強了非遺載體搭建,并通過引入創意文化公司、民俗活動評選等形式鼓勵帶動部分村民從事傳統手工技藝活動,傳承民俗活動,還原鄉俗生活,逐步恢復村落“人氣”。
在產業打造上,佛山古村活化按照“產村融合”策略,以資源整合、挖掘價值、盤活空間為主要抓手,根據《古村活化發展指引》編制了古村發展規劃,引導產業發展,形成先保護后發展,以保護促發展的可持續發展格局。
具體而言,首先,佛山實施產業分級聯動,區與區之間通過建立重點公益項目,鎮與鎮之間突出各鎮產業特色、協同發展,形成規模效應,村與村之間打造不同主題項目,通過配套互補,客源共享等方式實現聯動發展。其次,實施特色產業培育,根據資源優勢將古村進行養老古村、生態農業村落、文化創意村落等分類,構建“同類古村連點成線,異類古村聚點成塊”發展格局。最后,注重產業集群培育,逐步打造“互聯網古村”、嶺南鄉村民宿創意園等產業平臺。
為進一步實現古村落自我“造血”功能,佛山古村活化工作開展以來就創新資金投入、多方合作運營等做了大量有益探索。首先,創新資金投入方式,一是做好項目梳理和整合,對非經營性、準經營性、經營性項目進行分類打包、項目建設統籌和概算匯總以及投融資方案,對接金融機構和社會投資;二是積極探索社會化多元融資模式,鼓勵在能源、旅游開發、醫療、養老、文化、教育等準經營性和經營性項目領域,開展政府、村集體和社會資本(PPP)合作模式。
其次,實施多方合作運營,一是鼓勵村集體自主運營,指導村集體成立股份合作公司,協助村集體進行統一管理、運營。二是優化外包運營,將旅游經營、物業管理等外包給專業的社會機構,保障開發利益。三是大力推進合作運營,多方參與共同組建項目公司,由項目公司對古村落進行一體化開發經營,并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等機制。(文/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