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立法保護傳統村落美麗重建
7月31日,《山西省歷史文化名城名村保護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初審。針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實際管理中針對性不足、可操作性不強的問題,《條例(草案)》總結了我省保護工作經驗,并從申報鑒定、保護規劃、利用、監督檢查等方面進行了細化,立法保護了傳統村落的美麗重建。
建在懸崖上的古村落急需保護
7月30日上午,在晉源區晉源街風峪溝西南的小洞溝里,沿著鋪好的石階一直往上走,到了建在懸崖上的千年古村落程家峪村。
一進村,就能看到一個山上有洞的洞。與普通的洞穴不同,這些自上而下的洞穴都是用石頭建造的,工藝精湛,背靠山,面向懸崖,東西方向,北向南。
程家峪村的地形像鳳凰一樣翱翔,有鳳頭、翅膀和尾巴;村前有元代的石獅,用來驅除邪惡,保護村莊;村中央有真武大帝和兩邊的龜蛇將軍……也叫鳳凰村。
如今,隨著時代的變遷和城市的擴張,許多承載著當地文化和歷史記憶的傳統古村落面臨著被破壞甚至消亡的壓力。在程家峪村,以及程家峪村等歷史悠久的古村落,隨著原居民的逐漸遷出,這里的生活氣息和傳統文化已經流失。古村落作為完整的歷史載體,資源寶貴,需要精心保護,通過整體旅游發展,讓更多的人了解這段歷史。當地人趙先生說。
文物保護與景區發展共贏
張壁古堡是介休市龍鳳鎮著名的旅游景點。張壁古堡建于十六國后趙時期,距今1600多年。這是一個保存完好的古代軍事設防村,主要有寺廟和民居兩部分。其中有可罕廟、空王行祠、三大士殿、二郎廟、真武廟、關帝廟等廟、真武廟、關帝廟等8座寺廟建筑,張嘉會堂、賈家祠堂等21座民居院落。地下世界更令人驚嘆,遍布三維三層古地道,攻防設施齊全,或網狀。
張壁城堡的文物價值很高,保護工作還有很長的路要走。2009年6月,山西凱佳集團積極參與張壁城堡文物保護,堅持保護、繼承、繼承發展,創造性地將文物保護與旅游發展相結合,創造了文物保護的新模式。
根據規劃和建設,張壁城堡得到了充分的保護。該村保持了傳統村莊的活力,并邀請了原住民,保留和恢復了原有的民間習俗,避免了空心村,重現了過去輝煌的城堡。人們稱贊了新的張壁城堡的改造。參與保護的山西凱佳集團實現了文物保護與景區發展的雙贏模式。
我省保護工作面臨新的挑戰
據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長李棟梁介紹,我省是中華民族的發祥地之一,歷史文化遺產豐富。全國131個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中,我省有6個,居全國第7位;全國528個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中,我省有40個,居全國第三。其中,中國歷史文化名村276個,中國歷史文化名村32個,數量居全國第一。我省還有6個省級歷史文化名城,197個省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我省眾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不僅要承載當今社會的各種功能,還要全面保護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這是一個非常復雜的系統工程。李東梁介紹,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我省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利用面臨新的矛盾和挑戰,社會對保護工作缺乏了解,保護資金缺口、古城、街區、建筑損壞嚴重、基礎設施建設落后、居民生活條件較差。
近年來,我省依法開展了保護利用工作,積累了大量的實踐經驗,取得了顯著的成果。目前,我省需要根據我省的實際情況,出臺地方特色、更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強的地方法規,進一步規范我省著名歷史文化城鎮和村莊的保護利用。
條例草案
重點保護歷史文化保護區
我省有大量的歷史文化遺產。晉中、晉東南地區有許多著名的城鎮和村莊,需要整體保護和協調發展。為此,《條例(草案)》進一步深化了《山西省城鄉規劃條例》提出的歷史文化保護區的概念,更加注重反映區域遺產價值,加強保護。
據了解,我省傳統村落數量較多,已調查登記1500多個。根據《條例(草案)》,省歷史文化名城、城鎮、村莊的申報應滿足以下條件:傳統建筑集中;保留傳統格局和歷史特征;歷史上作為政治、經濟、文化、交通中心、軍事重場所或重要歷史事件,其傳統產業和歷史建設的重大項目對該地區的發展產生了重要影響。此外,傳統風格建筑集中、傳統格局基本完傳統格局基本完善的村莊也可以申請傳統村落。
此外,《條例(草案)》強調了保護規劃的作用和重要性。規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保護規劃要嚴格按照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體現地方特色,注重生態環境保護。同時,由于保護利用的需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的保護規劃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預留新增人口和核心保護范圍的宅基地安置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的建設空間。
不得無依據重建仿造
為加強對著名歷史文化城市、城鎮、村莊、街區和歷史建筑的保護,《條例(草案)》設區的市城鄉建設規劃主管部門可以在行政區域內實行專業技術人員分配制度,參與和指導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和歷史建筑的保護。設區的市、城鄉建設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傳統建筑工匠的培養,建立傳統建筑工匠的備案制度。
《條例(草案)》規定了開發利用的原則。規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開發利用時,應當保持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不得進行無根據的重建和模仿,不得改變歷史建筑結構或者外部修繕裝飾,不得改變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觀和環境。
根據我省的特點,《條例(草案)》規定了歷史建筑和庭院的使用。規定歷史建筑應保持原有的高度、體積、外觀形象和顏色,并根據建筑功能的需要進行適當的內部變化,鼓勵結合歷史建筑的特點進行保護性利用。鼓勵單位和個人保護和利用集中在傳統建筑中的庭院。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保護區內的建設活動,或多或少會對保護區內的保護建筑、歷史遺跡和原有風格產生一定的影響。根據《條例(草案)》,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的建設應體現當地的生活特色和地域文化特色。城市、縣建設規劃主管部門應當總結研究當地建設特點,免費提供農村建設和傳統建筑保護和修復的設計方案。(文/山西晚報)